工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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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和浩特公司名称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印章印模备案表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页 谁来工商局办理就贴谁的身份证复印件)
9.股东会决议(股东2人以上) / 股东决定 (1人公司自然人独资)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呼和浩特公司公司变更经营期限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页 谁来工商局办理就贴谁的身份证复 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股东会决议(股东2人以上) / 股东决定 (1人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呼和浩特公司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页 谁来工商局办理就贴谁的身份证复印件)
5.辞职文件
6.免职文件
7.任职文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股东会决议(股东2人以上) / 股东决定 (1人公司自然人独资)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呼和浩特公司公司变更股东股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页 谁来工商局办理就贴谁的身份证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股东会决议(股东2人以上) / 股东决定 (1人公司自然人独资)
◆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呼和浩特公司公司变更住所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股东会决议(股东2人以上) / 股东决定 (1人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登记表
7.租赁合同(用途为住宅的需要提供不扰民证明)
8.营业执照正副本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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